发布人:叶志海发布时间:2020-12-07
校内教职工:
现有2套教师人才公寓和7套公租房已腾退,有需要的教职工请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到行政办公楼502室房地产管理科,具体房源信息见附件2。根据协议,本次申请华侨医院职工不参与。
一、申请条件:
1.申请者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。
2.申请公租房的,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(含本数),35周岁以下(含本数)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,或政法、环卫、公共交通、医护(含养老护理、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)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,不受年龄限制。
3.申请教师人才公寓的,必须为本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(指教学和科研专任教师),无年龄限制。
4.申请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请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,且当前未享受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(含廉租住房)。
5.已租住广州市公租房的、租住后退租的、签订合同后放弃的,以及现租住校内公有住房的教职工不能申请。
二、申请所需材料
1. 申请人校园卡原件及复印件;
2.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单身职工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以年份开头的人事编号,可到大学人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或暨大附小旁居委开具;不以年份开头的人事编号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);
3. 申请人及长期同住公租房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申请人小孩无身份证,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4. 申请人及长期同住公租房、人才公寓直系亲属的广州市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(手机微信关注 “广州不动产登记”— “办事大厅” — “服务事项”— “个人名下查询”— “息输入身份信息”( 根据提示进行身份验证)— “点击下载结果”,保存即可。);
三、分配方式:申请人数超过房源数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。
四、选取房源注意事项:每人/户 仅限选取1个房源点和对应的1个户型。
四、交表截止时间:12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5:30。
咨询电话:85228501罗老师或85220113钟老师
特此通知
说明:申请人须仔细阅读《沙龙会体育首页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》(附件4)和《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》(附件5)中的条款内容后再申请。
附件:腾退公租房申请表.doc
总务后勤管理处